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着力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9项
1、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落实“六五”普法决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宝鸡生态市建设规划(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宝鸡生态市建设规划(草案)》。
2、5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5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情况的报告。
3、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6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4、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7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旅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审议市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6项
1、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6次会议,听取审议市发改委关于宝鸡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财政局关于宝鸡市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审计局关于宝鸡市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2、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7次会议,听取审议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
3、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8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财政局关于提请追加2014年市级财政支出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围绕监督重点做好调查研究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围绕常委会拟听取的各项报告督促“一府两院”按法定时限提供工作报告,并深入调查研究,客观评价情况,找准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好对常委会各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和审查,促进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组织开展对全市耕地保护、现代农业园区发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对“六五”普法决议、《旅游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等情况进行调研,为常委会监督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高度关注涉及民生的有关热点问题,认真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把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做好对市人民政府制定和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各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决议、决定及工作制度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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