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陕西人大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人大机构 工作动态 监督工作 机关工作 代表工作 选举任免 网上信访 县区人大 人大论坛
        您的位置:首页 >> 履职风采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8-21 新闻来源:

 

    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提高代表的履职意识,加强市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现就做好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代表履职登记工作的自觉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对市人大代表进行履职登记,是贯彻落实代表法的具体体现,是不断创新和完善人大代表工作的有效形式。做好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对调动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人大代表的代表意识、履职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各县区作为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履职登记的重要性,把代表履职登记作为创新人大工作的重要举措,摆在代表工作的重要位置,高度重视,严格考评,实事求是地记载,以强化对代表的监督,增强市人大代表与选举单位的联系的,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推动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再上台阶。

二、明确履职内容,规范代表工作

履职登记从本年度代表大会开幕,到来年人代会预备会议前为一个履职年度。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表中的内容,分别为人代会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两大栏目。履职登记的主要内容为:代表个人基本信息;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开展工作情况;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开展工作情况三大部分。

1、代表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代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及职务、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QQ等联系信息。

2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开展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出席会议情况、审议发言情况、提出议案或建议情况和其它履职情况四个部分。其中,出席会议情况量化项目为:出席全体会议次数、参加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次数和参加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次数;审议发言情况量化项目为:审议发言次数和提出意见建议数;提出议案或建议情况量化为:领衔提出、附议提出的议案数和个人提出、领衔提出、附议提出的建议数;其它履职情况,包括以个人代表身份在会议期间参与询问、质询、专题审议等履职活动。  

3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开展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参加学习培训、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出席和列席有关会议、提出建议议案等五个部分。参加学习情况量化项目为:参加由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学习次数和参加由所在代表活动组组织的学习次数;参加视察调研活动情况量化项目为:参加由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次数和由所在代表活动小组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次数及代表个人持证视察次数;参加执法检查活动情况量化项目为:参加由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或人大有关工作机构组织的执法检查活动次数;出席和列席有关会议情况量化项目为:出席和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次数、出席和列席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会议次数;闭会期间提出建议情况量化项目为:个人提出、领衔提出和附议提出的建议数或直接向有关方面提出的建议数;其它履职情况量化项目为:代表个人走访联系选举单位次数、走访联系群众次数以及担任监督员单位组织有关活动次数等以代表身份参加的有关履职活动。       

三、落实登记责任,健全履职档案   

代表履职登记工作由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具体承办。市县两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要根据履职登记的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加强或改进的意见建议,形成综合分析材料,向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要将履职登记表连同形成的综合分析材料上报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的代表工作委员会是专门的代表服务工作机构,担负着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作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一定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帮助和方便,既要提高为代表履职服务的工作水平,又要重视建立健全代表的档案和资料,为评优树模,代表连任提名,为人大常委会决策和代表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上一篇: 矢志不渝谋发展 励精图治谱新篇 下一篇: 儒商反哺社会 大爱铸就辉煌

赵永怀带队调研我市规范性文...
凝心聚力谋发展 实干担当谱新...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刘其智在参加陈仓区代表团审...
王勇参加陈仓区代表团审议时...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苏少敏带队调研我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
全市羊乳产业链工作推进会召开
深学细悟笃行 提升工作质效
陕ICP备202100923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