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宝鸡市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和产区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永怀、市政府副市长张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范同兴主持会议。
赵永怀指出,制定该《条例》,对于加强我市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提升凤香型白酒品质、推动凤香型白酒产业持续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把握《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行动自觉。
赵永怀强调,《条例》的实施,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切实形成统一高效的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和产区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和产区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在本行政区域内及时划定凤香型白酒产区保护范围,实行整体规划和保护;市、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文物、水利、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条例》规定,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和产区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凤香型白酒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全面担当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重任,大力培养酿酒技艺传承人,保护好白酒企业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到生产经营与历史文化保护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张昭强调,要深刻领会《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要全力推动《条例》各项制度的落实;要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推动宝鸡市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会上,市工信局负责同志就《条例》的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利局和市文物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政府、部分凤香型白酒规上企业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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