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景耀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爱民,副主任田来锁、赵永怀、宁怀彬、陈小平、苏少敏、车爽,秘书长、二级巡视员范同兴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人事事项;研究确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等事项,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2年8月25日在宝鸡召开,会期1天。
会议分别听取了关于调研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工作情况、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工作情况、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全市2022年1-7月份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关于我市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宝鸡市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和产区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宝鸡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2026年立法规划(草案)》形成情况的说明、关于《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正草案)》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办公室和各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注重细节,全力做好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各项准备工作。要精心准备好相关的会议材料,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准备各项工作报告,同时结合讨论意见,继续修改完善常委会会议调研报告。要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确定重点发言人,提前提供相关材料,认真准备审议发言。要把好人事任免程序关,扎实细致准备相关工作,确保人事事项规范有序、程序合法。要严格落实市委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准备,认真组织会场消毒消杀等工作,确保会议安全顺利进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室调研员列席会议。
主任会议召开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景耀平主持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人事事项。
(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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