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活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渭滨区人大常委会紧扣群众关注热点,紧跟法规修订步伐,5月11日至12日,渭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羊国义、副主任苏青带领视察组对区法院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走访“勤莉工作室”和秦川律师事务所、旁听劳务纠纷庭审、观看专题片、现场查看执行指挥中心和诉讼服务大厅、召开多部门座谈汇报会等形式,对我区民事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视察调研。
为确保视察的质量和效果,结合人大机关“一月一法”学法活动安排,视察组成员和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了视察前法律培训。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对《民法典》的制定与立法设计、人格权编和婚姻家庭编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区法院副院长朱建文结合多年民商事审判经历,对《民法典》合同编进行了系统讲解,随后重点对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亮点进行了解读,为开展好视察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视察活动中,代表详细了解区法院收结案情况、诉源治理、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基础建设等方面情况,并与一线法官进行了交流。就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更好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执行难等问题纷纷向法院建言献策,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通过视察,区法院表示要高度重视代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进一步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主动接受监督,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有力的措施,迅速改进不足,推动审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建设“西部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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