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责。代表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到人大工作的成效和水平,只有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才能更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人大才能始终富有朝气、充满活力,人大才能更好地助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强化履职能力提升。人大代表要执行好代表职务,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必不可少,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把牢前进方向,始终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一是开展长期培训。把对代表的培训贯穿于代表任期的全过程,拟定代表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开展代表专题培训班和履职培训班,通过多种形式、多种角度进行培训,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水平。二是增强学习实效。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把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人大制度基本理论、人大工作基本程序、审议工作报告、提出议案和建议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培训的重点,让代表熟练掌握、灵活运用。三是实践推动提升。利用县人大官网、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全县人大工作动态,定期编发《代表风采》,让代表在履职实践中开展横向、纵向工作交流与学习,提升履职本领,实现由不会履职到行家里手的转变。
2.拓宽发挥作用渠道。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人民、联系群众的优势和作用,努力丰富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是发挥活动阵地作用。以代表联络站为阵地,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和视察调研活动,开展代表与选民面对面活动,畅通代表活动联络站与代表之间、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使人大工作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二是拓展走访联系制度。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健全代表参与常委会及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调查研究、座谈、咨询等制度,努力让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有人民的参与。积极走访基层代表,听取代表对县镇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代表意见,倾听代表呼声,了解代表的工作、生活情况和在履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代表做好服务工作,全力打造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三是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代表所提建议和意见是否得到及时有效的办理和落实,直接关系到代表履职积极性的发挥。要不断健全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加大督办工作力度,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上,不断提高办结率满意率,确保办理的质量和水平;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要跟踪督办,加强与代表和承办单位的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办活动,增强办理效果,让代表和人民群众都满意。
3.扩大代表知情知政。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一要参与监督对象决策。全面了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推荐代表参加各类座谈会、征求意见、旁听庭审、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采取新的措施,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保障代表在重大决策方面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特别是在一些需要社会群体广泛遵守和执行的重要决策形成之前,把征求代表意见做为一个必要程序,把代表意见做为一个重要的决策依据。二要参与人大重要决策。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审议工作报告,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推进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三要拓宽代表知政渠道。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向县镇人大代表通报行政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及时向代表传递相关信息,为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4.丰富代表履职载体。积极拓宽代表履职载体,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增强人大代表的生机与活力。一是细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四级代表在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围绕“办信接访解民忧”“进站履职办实事”“专项督办促兑现”主题,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稳步发展“群众家门口的民主政治”。二是深化“建功十四五·代表在行动”活动。按照县域工作重点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凝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的思路,引导代表在支持项目建设、开展招商引资、服务幸福民生、维护和谐稳定、干好本职工作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多谋发展良策,多献科学之言,积极主动投身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建设的主战场,以实际行动服务群众。三是开展视察检查活动。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聚焦“五个走在关中前列”,镇街人大每季度组织县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评议站所等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提出有见地、可操作的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及驻镇单位改进工作、提高水平,为代表履职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
5.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能使代表履职既有动力又有压力,使代表履职行为受到约束和规范,保证代表自觉在人民的监督之下履职尽责、发挥作用。一是坚持向选民述职制度。每位代表在本届任职中都要向选民选民现场述职一次,报告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进一步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责任意识和接受选民群众监督意识。二是健全履职登记机制。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详细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并向选区选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代表履职积分制和代表履职考核办法,将代表应该履行的职责进行量化赋分,每季度打分,年底进行考核,将其做为评优和连任的重要依据。三是健全表彰激励机制。每年对积极履职、发挥突出作用的代表进行表彰,对代表提出的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进行奖励,在代表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激发代表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坚持媒介宣传报道。要做好《代表风采》的编撰和先进典型事迹的推送,大力宣传履行职务好的代表和活动开展得好的代表小组,激励代表更好好履行职责,促进代表在小组活动的有效开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刘宏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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