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7月27日,宝鸡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政府召开《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海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范同兴主持会议。
曹海芹指出,犬事虽小,关系民生。做好养犬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部分。制定出台《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文明和谐城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曹海芹强调,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建立健全养犬管理配套机制,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要加强宣传引导,将《条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提升条例的知晓面和覆盖率。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各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职,确保法规达到预期效果。
会议对《条例》的制定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贯彻实施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和介绍。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市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县区人大常委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街道办和社区部分人员等150余人参加会议。
(葛晓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