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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履职筑良法 凝心聚力促善治——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 2021-01-13 新闻来源:

  依法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地方法治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自2016年宝鸡市人大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立足法治宝鸡建设,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保证立法效果。

精心组织夯基础
  谁能九层台,不用累土起。面对纷繁复杂的立法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政策要求,通过常委会机关抽调、市级机关选调、名校引进等方式,组建立法工作队伍,成立工作机构,确保立法工作顺利开展。为提高人员业务素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举办的立法学习培训班活动,加强同外地市人大的交流,选派年轻干部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跟班学习,掌握立法技能,提升立法本领。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边学习、边摸索、边实践,逐步建立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立法工作规程、地方立法评估规定、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管理办法、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等14个制度规范,为立法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扎实推进抓落实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为突出地方性法规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将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报送市委,对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法规,以及立法工作中涉及的重要争议问题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保证立法的正确方向。积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做好立项引导员、起草调度员和审议决策员。围绕地方立法权限,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立法项目。按照年度立法计划内容提前介入法规起草,了解工作进度和起草中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立法培训和相关调研活动,提前将法规草案和参阅资料印发组成人员,听取意见建议,并就争议焦点问题依法作出决断。同时,充分调动政府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立法部署会、座谈会、论证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赴外地、基层调研,增强政府部门参与立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科学选题解民忧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五年来常委会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探寻生态治理和民生领域的“小切口”,先后围绕餐厨废弃物、饮用水水源地、大气污染、居民养犬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保障饮食安全。“舌尖上的安全”是人民群众的头等大事,常委会通过制定《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等,杜绝地沟油上桌,保证群众吃的安心。制定《宝鸡市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条例》,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让百姓用上放心水。二是维护生态安全。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通过立法提升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制定出台《宝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条例》《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政府部门职责,规范企业行为,突出源头治理,加强重点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三是调和社会矛盾。人大代表提出,我市养犬人数与日俱增,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近三年,全市就受理犬伤人侵权案件30余件。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填补法律空白,制定《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养犬人行为,构建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
拓宽途径提质量
  凝聚众智,集聚众力。近年来,为保证地方性法规符合宪法精神,反映群众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市人大常委会在法规修改过程中,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高立法质量。一是深入开展调研。每部法规修改过程中,组织人员深入县区,就重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例如,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立法调研中,了解到农村分散式水源地管理工作薄弱的实际,条例赋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相应的监督权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二是借助智库作用。每部法规案三审前,通过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立法咨询专家等方式,对条例内容进行评估论证,听取意见建议。在《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制定过程中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借助专业优势,保证条例质量。三是广泛听取民意。通过分层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将条例内容在宝鸡人大、宝鸡政府网上全文公布,印发条例草稿,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近年来6部地方性法规,共征集到意见建议1200余条,增强了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宽度和广度。
注重宣传促实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一部法规不能严格执行,既损害其权威,又会形成“破窗效应”,危害社会秩序。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在做好立法工作的同时,全面推动法规贯彻落实。一方面,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每部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连同市政府召开宣传贯彻会议,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县(区)人大常委会、企业代表、媒体代表参加会议,对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特色内容等进行阐述,帮助大家全面了解法规内容。印发条例单行文本,在宝鸡日报、宝鸡人大、宝鸡政府网上公布全文,提升法规在公众中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另一方面,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2019年,为了检验条例实施效果,保证条例落实落地,市人大常委会对《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就执法部门存在的概念理解偏差、联合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进行督促指导,进一步增强部门监管力度,保证条例贯彻执行。
  法治建设没有止境,立法工作任重道远。过去的五年,市人大常委会着眼长远,立足实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站在新起点,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匠心为宝鸡高质量发展筑就良法重器。
(郑晓军  葛晓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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