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刘焕勋带领社会建设工委、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先后赴宝鸡市救助管理站、岐山县救助管理站,对我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
视察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市县两级救助管理站的接待大厅及受助人员生活、教育、活动、就餐等功能区域,并听取了市民政局和救助管理站的工作情况汇报,现场协调解决救助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视察组认为,我市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基础设施完备、服务管理水平优,在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刘焕勋要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政府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和人格尊严的制度性安排。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相关单位,一要加强统筹联动,畅通信息渠道,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动员全社会救助力量,把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救助的网络编密织牢。二要高度关注流浪未成年人心理问题,针对不同困境未成年人提出精准帮扶计划,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回归家庭过上正常家庭生活,回到学校完成学业。三要加强救助职工队伍建设,强化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切实提升救助水平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四要广泛宣传救助法规政策、救助途径渠道和程序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社会知晓度,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救助线索,帮助困难群众及时求助,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
(张会敏 程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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