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和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海芹带领法工委、市文物局部分同志,前往扶风县、岐山县、市区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就我市文物保护的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困难和面临的问题,并就文物保护立法的切入点以及可行性和必要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曹海芹强调,文物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牢牢把握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特殊性,自觉肩负起文物保护的使命职责。
曹海芹指出,就文物保护进行地方立法,是适应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结合我市文物保护发展现状,加强调研论证,找准地方立法切入点,提高条例针对性;要认真学习外地市文物保护立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完善立法前期准备工作,为我市条例制定奠定基础。
(葛晓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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