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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12年监督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 2013-02-25 新闻来源:

积极履行职责   强化监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12年监督工作纪实

 

法制工作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联系检、法两院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办事机构,承担着人大常委会对内务司法工作的监督职责。2012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按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紧紧抓住涉及民生与社会和谐稳定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努力保障群众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取得了较好的监督工作成效。

【围绕中心工作  开展专项监督】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使命所在。法工委坚持以党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为突破口,积极配合常委会开展各项监督,破解发展难题。

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对于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面对当前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的整体要求,如何增强城镇社区在基层管理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是各级组织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法工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组成专项调查组,在常委会巨百省副主任带领下,先后深入3个县区、5个市级部门、12个社区,对全市城镇社区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在掌握大量翔实资料的情况下形成了客观详细的调查报告,提交第3次常委会进行审议。常委会会议针对目前全市社区管理体制不顺、社区自治不规范、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等问题,提出了建立社区建设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探索建立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示范活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结合审议意见,积极改进工作,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管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规划,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了社区建设投入保障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城镇社区建设,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建、居民自治”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已初步形成,为建设和谐社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好《残疾人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法工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组织委员、人大代表,深入到6个县区和残疾人服务中心,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我市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提出了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协调机制、促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大整改力度,认真落实残疾人保障的有关规定,2012年,全市专项用于残疾人办实事直接投入资金6709万元,增幅达53.7%,目前,已有4.65万残疾人优惠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有15.2万农村残疾人纳入新合疗,参合率达98%以上;已有9万多名残疾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达9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活动,有力的督促有关方面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推动解决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就业、康复等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和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认真履行职责  发挥职能作用】

 

人大监督不仅仅是会议监督。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常设机构,在人代会和常委会闭会期间,法工委始终把听取和讨论“一府两院”、联系部门专项工作作为常态监督的重要方式来抓,坚持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的工作思路,努力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年内,先后召开委员会议,专题听取和讨论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打击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公安局规范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基于当前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呈易发多发态势,法工委在第二次委员会议上,专题听取和讨论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打击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普法教育力度薄弱、预防制度建设亟需跟进、打击震慑效果还不明显等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强化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强化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建议。会上,常委会巨百省副主任对进一步推进查办和预防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等具体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当会进行了表态发言。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对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专题听取和讨论了市公安局规范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纠正和解决执法中和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工作的改进和落实,对加强我市公安系统规范化执法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配合上级人大  做好立法调研】

 

积极配合上级人大搞好立法前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不仅是上下级人大之间工作上的支持,而且是反映基层代表与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加强自身法制建设,更好地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年内,法工委先后配合省人大开展了《陕西省科技进步条例》、《陕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条例》(草案)等立法调研,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整理上报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陕西省地方立法评估工作规定》和《陕西省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的修改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五年立法规划(20132017年)工作,按照省人大工作安排及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我们围绕经济建设、改善和保障民生、保护公民权益、推进教科文卫事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和改革行业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等重点向市政府各部门广泛征求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共征集、整理上报了《陕西省农村垃圾管理条例》、《陕西省居住配套设施建设规划验收综合管理条例》、《陕西省集体土地流转实施办法》等50条立法建议,为做好我省五年立法规划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自身建设  夯实履职基础】

   

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法工委工作的必然要求。一年来,法工委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加强政治理理论、法律法规学习,在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方面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委员综合素质。先后组织委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提高新一届人大法工委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邀请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巨百省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围绕认清“两大形势”(全市司法实践形势、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强化“三种意识”(大局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四个落实”(监督工作的落实、法律法规的落实、审议意见的落实、两项制度的落实)、形成“一股合力”(共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四方面进行专题辅导;另一方面,通过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使法工委的各项工作达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提速工作进程,提高工作质量,推动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法工委第一次委员会议上,讨论并通过《法工委工作规则》、《法工委同“两院”及有关部门联系办法》,修订完善了《加强与市县区人大法工委系统部门的联系办法》等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使法工委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一年来,法工委各位委员履职热情高,工作积极,主动参与法工委组织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活动,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有力地提升了法工委的整体工作水平,较好地服务了常委会履职。

  

(郑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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