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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大国资监督 守好“人民共同财富”
发布时间: 2020-04-26 新闻来源:

——麟游县人大常委会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综述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县级以上地方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麟游县人大常委会抓早动快,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目标,连续三年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好用好人民共同财富,助推麟游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促改革  建章立制夯实“监督之基”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下发后,省市相继制定出台了有关《意见》,为推进人大监督国有资产工作作出了“顶层设计”。麟游人大在认真学习、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代县委起草了《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报经县委常委会通过后予以印发,同时,此项工作也被列入年度深化改革重点事项。《意见》对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总体要求、报告方式和内容、审议程序和重点、组织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019年12月,麟游县人大常委会在反复论证、酝酿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贯彻<中共麟游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从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定位,准确把握全口径、全覆盖和稳步推进的原则要求,准确把握综合报告与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报告形式要求,准确把握全方位监督的要求四方面深入领会《意见》精神,科学规划、确定年度议题,全口径审查、全方位监督,不断强化工作举措,提高监督实效。
  磨砺“监督利剑”,方能夯实“监督之基”。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不仅是一项新制度,更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和具有创新意义的工作。麟游县人大勇担新使命,认真履职责,将国有资产置于人大“监督利剑”下,以建章立制夯实“监督之基”,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提供有力保障。
督落实  专题审议核清“公家账本”
  有了好制度,更要落实好。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敢亮“家底”,才能向人民交出一份“明白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麟游《县委》意见精神,摸清政府“家底”,发挥国有资产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麟游县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8年和2020年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议。
  2018年3月,麟游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前,常委会组成调查组,深入企业现场走访查看、召开座谈汇报会、查阅资料,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听取了有关部门和代表的意见建议,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认真高效的调研掌握了最真实、最充分的情况。在当月的常委会会议审议中,县人大常委会毫不遮掩,敢于亮剑,直指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管理改制不到位不彻底、管理责任缺失、闲置浪费等突出问题,要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正视存在问题,加大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完善资产管理机制、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同时,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也积极建言,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截止2019年底,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单位包括181个,其中行政单位60个、事业单位121个,资产总额85778.67万元,较上年末净增加1927.77万元,增长2.25%……”。2020年3月31日,麟游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县财政局负责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在会议审议中,县人大常委会同样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重视不够家底不清、登记不全账实不符、人力不足监管缺失等突出问题进行了如实反映,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尽快制定出台管理实施细则、理顺管理体制、夯实监管责任主体,确保资产核算真实、家底清楚;建立资产内部管理制度,通过依法审计,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选配人员,落实责任,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随后综合会议审议情况,向该县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及时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重实效  询问整改力求“底清劲足”
  专题询问求“底清”。“在这次调查中,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底数不清,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应如何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按照有关规定,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应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范围,但在调查中发现,有些部门和镇对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疏于管理,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和管理,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做到应统尽统,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面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辣味十足”的发问,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直面问题不遮掩,应对困难不回避,郑重承诺不含糊,一问一答,使疑问在询问中化解,共识也在互动中形成,现场气氛紧张热烈,与会人员深切感受到这次会议是人大询出了“辣味”,部门答出了“担当”,也使“公家账”更加明确、清晰地展现在人民群众面前。
  扎实整改求“劲足”。核清“账本”,找出“症结”,对症“下药”方能出实效。在对县属国企有企业国有资产进行专题调研、审议之后,麟游县人大常委会“趁热打铁”,经过主任会议、常委会反复讨论、修改,在广泛汲取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了四个方面九条审议意见。针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研究,从盘活闲置国有企业资产充分发挥潜在效能、理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国有资产监管责任、创新体制机制稳步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四方面入手,提出了强化企业监管、规范企业交易秩序,加强国有资产审计监管、确保企业资产安全等十五条具体措施,并进行了切实有效的整改,为该县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扫清了“路障”,增强了国有企业发展“后劲”。
  依法履职权,晒出“明白账”,才能守好“人民共同财富”。麟游县人大不断创新实践,积极主动作为,以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为抓手,持续深化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力促全县国有资产安全、规范、保值增值,为推进国有资产更好的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造福麟游人民贡献人大力量。
(宋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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