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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绿色家园美如画
发布时间: 2013-01-05 新闻来源:

——陈仓区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助推“绿色陈仓”建设的实践与启示

杨茂生     李  杰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直接体现。近年来,宝鸡市陈仓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切实贯彻党委意图,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履职上进行了很好的结合,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并不断拓宽对作出决定的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有力地推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实践篇
  

   一、区委审时度势,及时提出建设“绿色陈仓”战略目标。刚刚撤县设区不久的陈仓区绿化基础薄弱,人居环境急待改善。可是森林资源分布不均、财政投入不足、管理体制不顺等一系列问题,始终困扰着陈仓区的决策者。如何抢抓机遇,谋得发展,尽快实现与宝鸡特大城市建设的有机融合,成为摆在全区干部群众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经过反复的论证和充分的调研,陈仓区委审时度势,科学决策,提出了以“绿色陈仓”建设为载体,将其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战略工程、建设幸福人居城市的基础工程和惠及子孙的利民工程来抓,用绿色突出区域发展特色,用绿色提升城市品位,用绿色实现陈仓区与宝鸡大城市的高标准对接。
   二、区人大调研论证,适时作出建设“绿色陈仓”的决定。区委建设“绿色陈仓”的宏伟目标已经绘就,区人大如何在建设“绿色陈仓”中有所作为,如何让党委的意图变为现实,为全区人们谋福祉,区人大常委会积极作为,相时而动、主动出击。2007年10月,陈仓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该区自然概况、建设“绿色陈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建设“绿色陈仓”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措施等先后召开8次座谈会、进行5次现场调研,广泛征求了群众、人大代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建议,为人代会作出专项决定提供了调研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关于加快绿色陈仓建设步伐的决定》(草案),经区委常委会审定之后,在2007年11月27日召开的陈仓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经过239名人大代表的审议表决,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快绿色陈仓建设步伐的决定》。该《决定》确定了动员全区人民连续奋斗5年完成造林绿化31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80%以上的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区及周边建成绿地公园、绿化广场20处以上,绿地面积占区域面积35%以上的总体目标任务。为了落实资金,《决定》要求,区财政每年预算列支用于绿色陈仓建设的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撬动社会资金,全区每年绿化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决定》的出台为陈仓区绘就了一张绿色蓝图,是陈仓区58年历史上首次将行业规划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也是陈仓发展史上又一次高起点、大手笔运作。从此,一个“绿”字,成了陈仓儿女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建设“绿色陈仓”成了干部群众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
   三、区政府积极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绿色陈仓”决定。在陈仓区人大常委会持续监督下,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及时成立了绿色陈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持“绿色陈仓”创建日常事务工作。在全区开展了“百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抓一百个绿化示范点”活动和区级领导包抓重点绿化工程活动。坚持以“抓重点、攻难点、树精品、建靓点”为基本思路,稳步推进实施九大绿化工程,以绿色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为抓手,统筹城乡绿化一体发展,以三化一片林、村口绿地建设为支撑,精心打造新农村建设绿色示范带,以宣传突出先进典型、全民义务植树和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营造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绿色陈仓建设的良好氛围。截止2011年底,全区通过财政投入、项目支持、义务植树、群众自筹等多种渠道,累计投入绿色陈仓建设资金达到3.66亿元,累计完成绿化长度1079.2公里,绿化面积30.55万亩,栽植绿化苗木2112.53万株,森林覆盖率由40.2%提高到49.28%。四年时间内绿化投入资金之大、栽植绿化苗木数量之多、绿化质量之高均创历史最好成绩。绿色陈仓建设成效也得到了各级领导、兄弟地市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先后被宝鸡市委、市政府授予“绿色宝鸡创建先进县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义务植树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先进县区”等殊荣。
   四、人大持续监督,常抓建设“绿色陈仓”决定后续工作。建设“绿色陈仓”决定作出后,陈仓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决定》中提出的目标不实现不罢休,紧紧围绕《决定》贯彻落实和“绿色陈仓”建设开展持续监督。在“绿色陈仓”建设中,陈仓区人大没有把自己排除在外,自觉加入建设大军,自愿充当先锋,攻坚克难,用行动感染人、用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引导人,发挥了很好的示范性作用。每当工作无法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就及时采取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方式,在第一时间深入实地进行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问题,用亲力而为、一心为民、敢为人先的作风感动人,使一件件难缠事得到解决。先后两次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对区政府贯彻落实《决定》、“绿色陈仓”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形成的视察报告被区委转发,推动了绿色陈仓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还对两次听取审议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形成7条审议意见转交政府落实,对办理情况进行了三次跟踪督办。先后5次针对洒水车少,栽植树木成活率低;护林员待遇低;林木管护力量不足;管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现场办公,督促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落实。为了助推《决定》的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2012年1月,在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持续开展绿色陈仓建设,促进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决议》,要求全区上下继续以生态文明为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入的推进绿色陈仓建设,全面提升绿色陈仓创建水平,努力实现生态环境好、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走在前列的目标,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启示篇

   陈仓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绿色陈仓”建设中,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和经验,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
   1、要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必须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正确领导。人大要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就要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积极自觉地贯彻党委意图,重大事项决定前向党委报告,主动地争取党委支持。陈仓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绿色陈仓”建设中,能够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深刻领会党委意图,积极作为,适时启动法定程序,围绕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事项作出决定,把党委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很好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营造良好的环境。
   2、要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必须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只有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结合区情,把代表好、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对关系本行政区域发展的重大事项密切关注,主动对属于全局性、根本的、长远的事项作出决定,才能顺应民心,得到群众拥护。陈仓区人大常委会正是积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和集中民智,从那些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强烈、又看似具体的事情入手,才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有今天这么大的作为。
   3、要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必须紧扣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主题。重大事项决定权自身的特征决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该项权力时,一定要把握好重大事项时空性比较强的特点,抓住本行政区域内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定,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保障。陈仓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就是采用依法作出决定的形式牵住了经济发展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牛鼻子”,用“绿色陈仓”建设突出区域特色,改善人居环境,拓展城市建设规模,扮靓宝鸡市的东大门,与繁华的已建成区接轨,使昔日的滩涂、荒地变为休闲公园,使“三堆”集散地披上绿装,从而以优美的环境吸引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一批批企业进驻,在实现城市框架拉大的同时,加大了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了土地集约化,有力地推到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4、要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必须行使好宪法赋予的监督职能。重大事项的决定作出后,就要抓贯彻落实工作,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做到决而有果,求得实效,就必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监督。陈仓区人大常委会对“绿色陈仓”建设作出决定,并不是一作就置之不理,不管不顾,听之任之,而是持之以恒地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视察、跟踪督查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形式,监督决定的贯彻落实。对执行决定不力的行为,采取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予以处理,推动了“绿色陈仓”建设步伐,从而极大维护了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要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必须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工作。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状况决定着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能力,只有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才能使其敏锐地观察问题,审议时抓住问题要害,有力地推动决定的贯彻落实。陈仓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与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成员和全体机关干部团结向上、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是分不开的,陈仓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提出建设“绿色陈仓”的意图后,就能够充分认识作“绿色陈仓”建设决定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充分体现了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敏锐性,以及把握时局的能力。在《决定》的贯彻落实中,该区人大常委会并没有把自己凌驾于人民之上,而是以普通群众的一员积极参与其中,率先垂范,在“绿色陈仓”建设中充当主力军,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体现了该区人大机关亲民、爱民,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政治素养。在“绿色陈仓”建设实际问题的解决中,该区人大常委会总是身先士卒,坚持到一线、到工作现场,问题不解决不罢休,用良好的个人素养和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来影响和感染人。


(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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