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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步工作法”使任后监督更具实效——渭滨区人大常委会对选举任命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监督
发布时间: 2019-09-19 新闻来源:

    近年来,渭滨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主动适应人大工作新形势,依法履行职责,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探索“一府两院”负责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新路子。在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渭滨实际,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十七届人大第26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办法(试行)》,在实践中积极学习借鉴兄弟人大的经验,不断改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通过四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一府两院”负责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工作的 “七步工作法”:
    提前明确监督议题。常委会在每年年初确定工作要点时,紧扣全区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紧扣重点部门的重要工作、紧扣区人大常委会本届内对任命人员履职监督的计划安排,采取区委点题、政府及组成部门报题、常委会统筹定题的方式确定年度监督议题,做到议题早确定、工作早启动。把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统筹结合起来,把对被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与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结合起来,每年上下半年分别安排2-3名“一府两院”负责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严格筛选监督对象。常委会综合运用各种形式,把述职评议与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结合起来,着力对 “一府两院”负责人开展监督。每次评议前一个月,常委会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在当年没有安排监督议题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的副职领导中进行筛选,按照任职时间长短、监督工作重点及工作开展情况与“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协商,确定监督对象。四年来共有3名副区长、2名法院副院长、2名检察院副检察长和8名政府部门负责人向常委会上报告了履职情况。
    深入开展视察调研。常委会高度重视评议前的视察调研,在调研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成立专题视察调研组,研究制定评议方案,吸收相关行业的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提前了解被监督对象的职责分工、工作特点、任职经历等情况。视察组深入基层,认真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大家反映的具体问题,同时发放意见表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当面了解情况。特别对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的副职,还要征求分管领导或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建议。
    指导写好两个报告。在确定被监督对象后,相关委室提前联系被监督对象,组织学习人大监督工作的制度,指导他们按照报告履职情况办法的要求,从贯彻法律法规、依法履职、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等方面撰写履职报告。在视察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反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帮助他们厘清工作思路、指出履职短板,修改完善履职报告。调研后,视察组根据视察调研情况,结合征求的意见建议和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视察汇报提纲,由相关委室组织起草,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和修改。
    认真开展评议测评。常委会着力抓好“述职、评议、测评”三个环节,有序组织开展评议测评。常委会议上述职人当会向组成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并当会回答组成人员的询问。与会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报告人进行评议。在测评阶段参照《渭滨区常委会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实施办法》的规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述职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现场公布测评结果,并在会后通过人大宣传网、《渭滨人大》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扩大述职评议的监督效应。
    客观反馈评议意见。常委会在述职评议结束后一周内,将评议意见连同视察调研中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满意度测评结果等一并反馈给被监督对象,并报告区委,抄送“一府两院”。为了切实反映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负责人履职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评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确保意见客观公正;对在视察调研和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按照清单式监督的方法,将意见建议作为附件向被监督对象反馈,使其整改有方向、落实有目标、工作有抓手。
    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为抓好评议意见的落实,常委会按照《渭滨区人大常委会跟踪问效实施办法》的规定,在视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监督对象立即整改,在评议时和评议后提出的问题通过下发评议意见要求集中整改。常委会议后指定相关委室对照评议意见和建议清单持续开展检查督促,及时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要求被监督对象在述职评议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主任会议在每年六月和十月份分两次专题听取被监督对象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并以《会刊》形式通报全区。
    通过几年的实践,我区开展“一府两院”负责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工作,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意识得到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履职责任心不断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有效地推动了“一府两院”工作的开展。今后我们将继续完善人大人事任免与任后监督工作衔接制度,探索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的新办法、新措施,使监督工作更上一层楼。

(姚志玉  赵颖轶   兰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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