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陕西人大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人大机构 工作动态 监督工作 机关工作 代表工作 选举任免 网上信访 县区人大 人大论坛
        您的位置:首页 >> 综合报道 >> 正文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对《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讨论修改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8-02 新闻来源:

    7月25日至8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7楼西会议室开展《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集中讨论修改工作。
   《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法工委及时与有关委员会进行立法交接,启动讨论修改工作。在一周时间里,修改组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对《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逐条逐句进行修改。
   《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初次修改完成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分别召开会议,听取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法律专家意见,继续修改完善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人员、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邬旭轶 倪 欣)
 
 
 
 
 
 
 
 
 


 

上一篇: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 下一篇: 关于征求《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赵永怀带队调研我市规范性文...
凝心聚力谋发展 实干担当谱新...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刘其智在参加陈仓区代表团审...
王勇参加陈仓区代表团审议时...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筑牢思想防线 提升党性修养
学深悟透强本领 实干笃行显担当
《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召开
陕ICP备202100923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