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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人大制定出台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19-05-16 新闻来源:

    为了深入推进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镇人大依法履职水平,近日,太白县人大制定出台了《镇人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了镇人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为今后做好镇人大工作提供了目标指引和成效保障。
    该办法从考核对象范围、考核内容、计分办法、考核方式、组织领导和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考核内容包括镇人代会、监督工作、代表工作、自身建设、信息宣传和工作创新等六个方面19项具体指标,考核总分为100分,由目标任务得分和领导评价得分两个部分组成。
    考核评价工作按照不定期检查与日常登记写实、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听汇报、座谈、查资料、看记录、实地查看、社会评价等多种形式,进行量化打分。依据考核得分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确定各镇人大考核结果,并向县委组织部通报。对考核为优秀的镇人大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为较差的镇人大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该办法既是人大工作的任务清单,又是施工图,明确了镇人大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对于进一步加强镇级人大工作和建设将发挥重要的目标导向和激励保障作用。
 

(王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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