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至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海芹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镇工委,市生态环境局部分成员,就制定《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眉县、金台区、高新区,通过现场查看的方式,对工业、机动车、扬尘等污染防治问题进行调研,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同时,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10个职能部门开展座谈,听取各部门防治大气污染的总体情况以及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曹海芹强调,要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高度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性;要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提出的有关要求,加强执法检查,切实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的有效性;要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地方立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细化法律规定,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为宝鸡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葛晓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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