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9日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李小红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强文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委员会主任。
免去:
李小红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董润丽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锋波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冬肖的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
免去:
张彩霞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根芳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宋连奎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程晓梅的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免去:
戚拴平的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宝峰的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弓进的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中元的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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