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夯实代表履职基础,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一是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深入开展“两联系(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三注重(注重开展监督、注重反映民意、注重模范带头)、四提升(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升代表整体素质、提升推动发展能力)”和“追赶超越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引导和鼓励代表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中建言献策、履职作为,真正使人大代表“动”起来,使人大职能“强”起来,使人大工作的“能量”释放出来。二是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按照有场地、有牌子、有设备、有制度、有台账、有资料的“六有”标准,在全县建成标准化、规范化的“人大代表之家”9个和“人大代表活动室”51个,完善代表管理制度,公开代表信息和承诺,设立代表接待选民日,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进一步增强代表的责任心和荣誉感,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有效保障。三是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代表建议办理程序和承办单位职责任务;坚持代表建议及时转办交办、重点建议领导包抓督办、工委对口督办、集中督办、检查回访、专题审议等形式,持续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代表建议的办成率和代表的满意率显著提升。
(张振宁 朱 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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