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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19-03-08 新闻来源:

    3月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海芹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永涛参加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吕守奎宣读了2019年立法项目实施方案。
 
 
 
 
 
 
 
 
 
  
 
 
  曹海芹指出,立法工作是全面推进法治宝鸡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保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已经把制定《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为年度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牢固树立依法、为民、科学的立法理念,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立法原则,加强业务指导,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保证立法质量。要不断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加快我市“四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坚实的法律保障。
 
 
 
 
 
 
    曹海芹强调,开展地方立法,既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开端,也是推动人大整体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利契机。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清醒地认识到,制定《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既是加强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我市经济实现绿色发展的现实要求,更是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条例的制定工作。二要深入调研,保证立法质量。要做到开门立法,通过不断完善立法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开展调研,听取各方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立法内容,确保立法质量。三要加强协调,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按时完成立法任务。四要不断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治业务培训和工作学习交流,加强立法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建设,推进我市地方立法事业发展。
 
 
 
 
 

  刘永涛在讲话中指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主动接受人大立法指导,严格落实立法工作责任,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确保年度立法项目的顺利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镇工委负责人,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法工委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邬旭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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