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贤带队来宝,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市委副书记尹清辽,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延波,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焕勋,常委会副主任曹海芹陪同参与执法检查活动。
连日来,检查组深入渭滨区、陈仓区和太白县部分企业、农村、项目施工现场、秦岭生态环境整治现场,对法律法规制度落实、推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召开全市汇报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国家、省、市、县、镇五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同时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
在座谈会上,梁宏贤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梁宏贤指出,近年来宝鸡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出了“6511”治霾模式,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同时,积极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展了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值得肯定。梁宏贤强调,要继续加大依法监督和依法治理力度,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和各个环节的责任。要深入研究、不断完善防污治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尽快出台切合本地实际、更具操作性的配套法规。要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在全市上下形成共识,同心协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和秦岭生态保卫战,为大气污染防治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积极努力。
(刘祯)
现场查看大气污染防治点位
现场听取基层意见建议
召开基层座谈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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