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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脱贫攻坚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18-10-08 新闻来源:

    脱贫攻坚是当前区镇两级级党委和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为了更好地推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渭滨区人大常委会继去年8月份对区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视察调研之后,常委会领导带领城环资委和办公室相关人员今年再次对区人民政府产业脱贫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上级要求和当前的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以供参考。
    区人民政府牢牢把握“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总体要求,按照中省市各级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规定,精心部署、精准施策、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区人民政府整合四支帮扶队伍力量,进一步优化帮扶工作体系,健全规章制度,总结典型经验,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了问题的整改。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增强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动力。通过精准施策、狠抓落实,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农业产业项目取得重大突破;教育部门精准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积极组织贫困户家庭开展免费实用技能培训,不断增强贫困户家庭的“造血”能力;卫计部门推行贫困群众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政策,实行“一站式”结算,提高了贫困群众住院费用报销、救助保障水平;林业部门按时主动兑现退耕还林、公益林生态补偿林业惠农补贴等惠农政策,安排贫困户生态护林员岗位,积极开展经济林和苗木花卉等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有效地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民政部门落实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农村最大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制度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工作制度,实现了民政工作与兜底保障的有效衔接。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虽然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短板和问题。
   (一)统筹协调有待加强。一是各专项工作组与上下级之间沟通协调不够,信息共享不到位。部分区级部门与上下级之间缺乏沟通协调,电力、互联网、广电等由市级部门主导实施的项目,相关部门缺乏主动联系协调,对我区项目实施的安排和进展不了解;教育、医疗等部门和镇村之间信息共享不够,镇村不了解相关工作进展的情况。二是帮扶工作比较薄弱。少数镇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依赖思想较为突出,存在被动应付、“等等看”的消极思想。三是对群众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有待深化。帮扶干部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精准、细致,部分贫困户对享受到的脱贫政策表述不清,尤其是教育、健康、兜底脱贫优惠政策知晓率偏低。
   (二)产业脱贫开展不力。一是产业项目进展缓慢。区级农业产业脱贫方案虽然已经制订,但大部分项目没有进一步的细化,停留在坐而论道阶段。二是基层干部普遍对产业项目研究不深,有畏难情绪。表现在前期对项目的调研不扎实,与本村实际结合不紧密,征求群众意见不广泛,提出的产业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推进困难,项目没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个别村有产业项目变动的情况。加之上级要求产业发展资金要保值增值,镇、村干部没有把握,有钱不敢用、不会用,致使发展资金滞留。三是专业合作社和“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从视察情况看,多数村都在筹划成立专业合作社,但对成立合作社的目的、程序、主要职能、运作机制等不清楚,基本没有运转,一些村成立合作社仅为接收产业扶贫资金;“三转”工作由于政策性强,目前基层缺少系统的解决方案和可操作性的制度措施方面的权威指导,工作进展不大。
   (三)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仍需加强。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不够理想。部分进村公路由于受宝兰客专、连霍高速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使用,损毁比较严重,后续维修问题悬而未决,还需要加强联系与协调;光纤入村、贫困户有线电视免费接入进展缓慢。二是基础设施项目的统筹和囊括性不强。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调研摸底不细致, 实施方案未能将宝兰客专等项目补偿的由镇村实施的人饮、道路等项目纳入全区整体实施方案,影响到全区脱贫攻坚投入统计。三是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还有薄弱环节。部分贫困户搬迁改造尚未开工,影响了整体进度;已完工的项目有的有质量问题和配套设施建设问题,入住率不高;个别贫困户还有因面积超标、费用不足等遗留问题无法入住。
   (四)部分工作落实力度还需加大。一是健康脱贫和兜底保障措仍需进一步完善。贫困户中患高血压、心脏病、心血管疾病的人员纳入慢性病的比例不高;临时救助手续不够便捷高效,救助覆盖面有待扩大。二是教育脱贫工作落实不到位。三是生态扶贫与产业发展的对接不足,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力度有待加强。
    脱贫攻坚工作是今年我区的重点工作,也是实现农村可持续发的基础性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特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联系沟通。一要树立扶贫办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切实发挥组织和统筹协调职能。要增强工作前瞻性,及时了解上级脱贫攻坚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政策配套整合;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防止政出多门,确保政令畅通。二要加强与上下级之间沟通协调。发改、广电、工信等部门要主动与市级部门和施工单位联系协调,共同推进山区村电力、互联网、广电项目尽快实施。教育、医疗等部门要加强与区扶贫办和镇村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具体事项办理的进度和结果,规范信息数据,做到信息共享,完整一致。要积极和宝兰客专、连霍高速工程项目部协调对接,妥善处理损毁的通村道路修复补偿问题。三要明确镇村主体作用,进一步细化落实部门驻村帮扶及帮扶干部的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完善帮扶的具体措施,切实把帮扶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督查问责,把不定期暗访抽查和定期督察督办相结合,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启动问责。四要持续开展对贫困户教育宣传活动,加强智力扶贫的力度,做好贫困户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和技能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产业脱贫的力度。一要抓好产业扶贫项目的落实。充分发挥我区的资源优势,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市场规律,统筹规划好产业扶贫项目,因地制宜培育优势特色产业。要指导各村不断完善产业发展计划,细化产业发展的近期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项目的落地。二要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指导。要加强对合作社章程制定等工作的指导,推动合作社尽快开始规范运行。要对镇村干部以及合作社理事长等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充分了解成立合作社的目的、程序及运营管理知识,树立风险意识,提高经营水平。三要规范“三转”工作,制定下发规范性的文件,指导镇村加快推进“三转”工作。四是尽快出台产业扶贫资金使用办法,明确资金用途、使用方式以及拨付途径等内容,促进相关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三)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进度。一要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和保障,加快建设进度。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领总的作用,及时把涉及全区脱贫攻坚的道路、饮水等项目纳入工作方案,实现资源配置效益的最大化。各镇、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抓好道路建设、危房改造和异地扶贫搬迁等工作,督促进展较慢的项目抓住秋季施工的最后时机,加快建设进度,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二要处理好贫困搬迁户的遗留问题。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耐心做好危房改造户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配合其他保障政策的落实,解决好贫困搬迁户的后续问题。
   (四)进一步巩固政策扶贫成果。继续深化教育脱贫、健康脱贫、转移就业扶贫、生态扶贫和兜底脱贫等各项政策的宣传普及,做到优惠政策深入民心,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保障水平,有效提升扶贫工作的满意度。教育部门要强化政策的精准落实和学生及家长的政策告知、宣传工作,对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及时清退。卫计部门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健康扶贫就医服务标准,既要保证贫困对象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服务,又要防止无原则要求提高服务标准、过度治疗等浪费健康扶贫资源的现象发生。人社部门要积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尽快为扶贫专岗人员兑现工资;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大对贫困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着力促进转移就业人员稳定就业,实现收入稳定,巩固前期工作成效。林业部门要加强林果产业发展的指导,组织技术人员走村入户开展培训,手把手的进行技术指导,努力实现农民增收;继续抓好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贫困户护林员岗位安置等工作。金融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真实性和可行性的考察;民政部门要完善兜底保障措施,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简化救助程序,切实提高兜底对象保障水平。

(吕建林 赵颖轶 兰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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