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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大审议通过《代表履职守则》
发布时间: 2018-10-08 新闻来源:

    为严格规范县人大代表履职行为,9月29日,凤县人大在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专题审议通过了《凤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守则》。       《代表履职守则》共13条,以《宪法》和《代表法》等法律为依据,以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在全面征求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乡镇人大意见的基础上,又通过召开县代表小组座谈会征求了部分县人大代表的意见,最终修改完善,审议通过。
   《代表履职守则》对代表履职的政治要求、主要内容、遵循原则、接受监督及不认真履职应承担的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代表请假制度、向选民述职、注意或禁止事项,从而使代表履职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也让代表感受到为国行权、为民代言的一份责任。
 
(高 森  刘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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