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先后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为更好地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监察法,6月20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作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议》。
决议指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监察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宪法、监察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团结带领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自觉遵守宪法,大力弘扬宪法,推动宪法、监察法实施。决议强调,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强化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监察,公正司法;要组织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身体力行,做好表率,推动宪法、监察法实施,为加快“四市”建设和宝鸡追赶超越做出更大贡献。
(郑晓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