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孙永涛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曹维丽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崔 齐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韩权雁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 青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白永世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沈小波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杨旭东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养季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免去:
王 雷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沈小波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韩权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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