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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司法监督筑牢公平正义坚强屏障——宝鸡市人大内务司法监督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 2018-03-13 新闻来源:

 

人大内务司法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人大内务司法监督,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宝鸡市人大牢牢把握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公正司法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有效开展了各项内务司法监督工作,为推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围绕大局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为深入推进法治宝鸡建设,推动全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从宣传内容、宣传对象、任务措施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对“七五”普法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加强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加强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个普法重点,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决议对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教育和引导全体社会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障和服务宝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具有决定性意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检查《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及对“七五”普法进行中期督查,进一步推动《决议》的贯彻执行,确保如期完成“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

 

提高司法监督实效促进公平公正

 

宝鸡市人大每年都要精心选择一个侧重点,听取“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特别是加大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督促报告机关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为了推进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权益,常委会先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案件执行工作进行深入调研,注重吸收一线办案法官、当事人、律师等多方面意见和建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市中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契合司法改革方向、具体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常委会的持续监督下,市中院履行审判职能的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建成审判流程信息、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以随时查询到承办法官和案件审判、执行进展情况,增强了司法工作透明度,人民群众对法院的的满意度越来越高,对法律的依赖程度越来越

围绕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情况,近三年来,常委会先后对全市检察院系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惩治和预防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侦查监督工作进行了调研和审议,提出明确的监督建议和审议意见。市检察院根据审议意见积极改进工作,修订完善了十余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并专门就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向常委会作出了专题报告。

 

强化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

 

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保障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宝鸡市人大不断加大对改革发展重点领域、民生保障关键环节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督促“一府两院”切实担负起法律法规实施的主体职责,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的推动和引领作用。近年来,先后组织对旅游法、体育法、教师法、著作权法、消防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视察和专题调研,对检查中发现的宣传贯彻不平衡、实际工作措施不够有力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坚持跟踪问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本市的有效实施。

针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交通、养老等热点问题,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报告。督促市人民政府围绕保畅通、保安全的工作目标,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对在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社区和机构养老发展缓慢、居家养老服务单一等问题,市政府积极整改,建立完善了养老服务体系,扩大了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修订出台《宝鸡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促进了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着力推动人大信访工作创新发展

    

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有关司法工作的来信来访,是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工作进行监督的切入点,也是人大常委会对外树立权威和形象的一个窗口,宝鸡市人大始终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一是建立健全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登记、转办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二是抓住上访案件中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影响大的问题或发现司法机关在执法中存在明显错误的,及时提醒或督促司法机关依法严格公正办案,以避免错案或其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格落实跟踪督办反馈制度。对执法明显错误和个别司法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以及急需解决而久拖不决的重要信访件,均由常委会领导作出批示,个别典型案件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后,责成有关机关认真处理并报告情况和结果,常委会相关机构加强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017年常委会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82人(次)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不仅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遏制了司法腐败,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而且也拓宽了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的途径,维护并提高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郑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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