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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开新局——宝鸡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开局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 2018-01-29 新闻来源:

    2017年,是宝鸡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在这一年里,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议大事,谋发展,重民生,促和谐,强监督,求实效,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实现了新一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为促进宝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作出了积极贡献。
 
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聚焦计划预算执行、经济转型发展、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推动了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组织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企业对全市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要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实施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实体产业向中高端水平发展等建议。视察全市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详细了解城市建设城市路网、道路排水改造及海绵城市建设进展情况,促进城市建设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强化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听取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同级审”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实施跟踪督查、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财政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管好政府“钱袋子”。
    聚焦脱贫攻坚工作,在扶贫攻坚战中,市人大常委会找准人大履职行权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主动融入扶贫攻坚大局,依法履职,“精准”发力。为确保“小康路上不让一个人掉队”,让全市群众一道步入小康社会,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结束后,又对难点问题及工作建议进行认真归纳,综合梳理询问议题,在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开展询问。专题询问主要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减贫目标推进情况进行,重点对农业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等方面进行询问,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进展、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全市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先后对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出台专项审议意见交政府和检察机关办理,督促了相关问题解决和落实。在全市范围内,对消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解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信访工作,开展人大信访工作调研,督促相关机关依法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市人大常委会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让良好生态成为宝鸡市核心竞争力。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支持政府着力打好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攻坚战,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的进一步好转。持续开展“陈仓环保世纪行”活动,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政府及相关部门,并在媒体上曝光,促进突出问题及时解决。
    
立法工作有了新进展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立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努力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较好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需要,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在广泛征求公民、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为做好本届立法工作提供了遵循。全面贯彻新《立法法》,建立了宝鸡市《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地方立法技术规范》《地方立法听证规则》等一系列立法制度,为常委会科学民主立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为加强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保证饮用水水源安全,常委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立法调研,制订出台《宝鸡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几经论证、反复修改后,在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现依法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该条例将在保护饮用水水源,保障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常委会还注重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主动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确保“一府两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现新突破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体现。本届常委会任期以来,遵循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围绕重大事项决定权决定什么、如何决定、决定之后怎么落实等问题,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形式和实现途径。
    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作出关于《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局部修改的决议,使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有力促进了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对《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行修订,在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订的《规定》,修订后的《规定》共十八条,分别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原则、范围、相关程序和工作机制、决议决定实施的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党中央部署,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召开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进行任命,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监察委员会挂牌,为下一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和有力保证。
 
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水平,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代表素质,作为搞好代表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组织对380多名新一届市人大代表进行初任学习,引导代表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掌握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的法律法规和方式方法。围绕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张建申作进行“宪法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题辅导,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意识和水平。
    动员和组织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独特优势,群策群力共推脱贫。以致人大代表倡议书的形式号召代表坚持以“脱贫攻坚,带头行动”为主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投身全市扶贫攻坚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了抓实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措施,进一步完善督办制度,提高督办效率。对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重点意见建议实行常委会领导和部门牵头督办,并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代表对建议意见办理的满意率明显提高。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对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277件意见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了全部意见建议,妥善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制定计划、部署工作、行使职权,确保人大工作与市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常委会年度工作情况,立法、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人大机关开展的重大活动等都主动向市委汇报,自觉维护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对照党员标准,发挥模范作用,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工作作风和为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以巩固和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成果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增强了机关活力,推动了人大工作,树立了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尤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加快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走好新时代宝鸡追赶超越长征路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奋力开启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征程。
 
 
(郑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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