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陕西人大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人大机构 工作动态 监督工作 机关工作 代表工作 选举任免 网上信访 县区人大 人大论坛
        您的位置:首页 >> 工作交流 >> 正文
凝心聚神瞄靶心 扬鞭奋蹄促改革——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深化改革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 2017-11-28 新闻来源:

    今年来,在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大潮中,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勇立潮头,以时不我待的政治自觉投入到改革的深水区,坚持问题导向,加压奋进,以创新的精神深化改革,以务实的作风谋求发展,推动了全市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自我加压 厘清深化改革新思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改革的浪潮汹涌澎湃,如何把市人大常委会改革引向纵深,推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再上台阶,便成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的课题。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论证,积极查找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工作重点,并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了改进立法论证,探索建立全市立法咨询专家库共享机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修订《宝鸡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建立重大决策出台前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等三项改革任务。面对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并提出了高标准、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深化改革任务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围绕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改革任务和完成时限,并按照机关职能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台帐和清单,确定专人定期报送台帐和动态信息,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市人大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工作机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查漏补缺,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积极探索 成立立法咨询新机制

    为了加强和改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推进立法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面向社会广泛搜罗全市懂法律、有经验的专业人才,共发放征集立法咨询专家人才库推荐函80份,回收推荐单位推荐情况函30份,推荐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39名,其中,女同志5名,具有法学专业背景25人,经过考察,最终确定了22名专家库人员,组建了人大立法的智囊团,并制定了《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工作规则》。为了让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更好地熟悉人大立法的目的、意义和工作流程,市人大常委会先后4次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让其尽快熟悉工作。在制定出台《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和《宝鸡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审议稿)》的过程中,市人大先后8次组织专家库成员对该条例草案进行深入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60多条,使条例更加完善。经过近2年的实践,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库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专家库成员的业务素养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成为真正的专业性人才。为了人尽其才,市人大常委会正在着手建立全市立法咨询专家库共享机制,让专家库成员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更好地服务社会。

完善制度 出台备案审查新规定

    为了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使“一府两院”出台的文件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2009年12月22日,宝鸡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宝鸡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该规定历经7年的运行,共审查“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500多份,有300多份文件备案,较好地发挥监督职能,但随着上级文件和政策的出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宝鸡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明显有不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地方,为此,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宝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细则规定》,并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人力,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库的作用,制定《宝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细则规定》,经过前期调研、论证、起草、反复修改等多个环节,于2017年8月24日,在宝鸡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宝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细则规定》,同时,作出了废止《宝鸡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决议。

强化措施  建立重大决策新方法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调研组于5月18日至19日,来我市就此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为省委出台《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做了前期准备工作。2017年9月2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市委把“建立重大决策出台前本级政府向人大报告制度”作为今年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并下发了《关于市级领导领衔推进2017年重大改革事项的通知》,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焕勋主抓此项改革工作,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时安排部署,安排相关工作机构认真落实,经过深入调研、发放问卷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这一重大改革事项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部署,起草的《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经过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后,已报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为推进全市民主法治社会建设政治保障。
    开弓没有回头箭。在举国上下轰轰烈烈的深化改革实践中,市人大常委会不用扬鞭自奋蹄,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一路砥砺前行,正在用实际行动谱写新时代宝鸡民主法治建设新篇章……

 

(李杰)

 

 

 

上一篇: 发挥人大职能 助推脱贫攻坚——千阳县人大常委会助推脱贫攻工作坚纪实 下一篇: “问诊”医患关系 给力和谐民生——凤翔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走进医院,关注医患关系”良性互动活动纪实

赵永怀带队调研我市规范性文...
凝心聚力谋发展 实干担当谱新...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刘其智在参加陈仓区代表团审...
王勇参加陈仓区代表团审议时...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筑牢思想防线 提升党性修养
学深悟透强本领 实干笃行显担当
《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召开
陕ICP备202100923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