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完善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等12项工作制度。
换届以来,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为依据,在现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借鉴吸收其他市县的有效做法,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新修订后的议事规则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加强学习、履职尽责、调研视察、联系代表、制度建设等方面均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坚持用制度谋事、议事、管事、行事,使人大常委会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以进一步提高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为确保全县在决胜全面小康、奋力追赶超越主战场上充分发挥人大作用。
(王来义 刘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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