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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履职有了“新规矩”——凤翔县人大制定出台《县镇人大代表守则》纪实
发布时间: 2017-05-04 新闻来源:

    4月28日,在凤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全票审议通过了《凤翔县县镇人大代表守则》,标志着凤翔县对县镇人大代表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完善,对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促使县镇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如凤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明在会议结束时所说:“各位代表要严格遵守《守则》,牢记职责要求,激发履职活力,发挥带头作用,以大家认可、富有成效的履职业绩赢得点赞、取信于民。”
找问题对症下药
 
    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个社会职务,既有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力,也承载着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人大代表最基本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新形势,绝大多数人大代表都能够牢记使命,不负重托,认真履职尽责,真心为民代言,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但毋庸讳言,个别人大代表综合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自我约束不严的问题依然存在。就凤翔县而言,从往届看,人大代表中开会审议时一言不发者有之,视察调研中浮光掠影、走马观花者有之,与选民缺乏沟通、熟视无睹者有之,还有极个别代表不注重自我约束,甚至违法乱纪。这些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民代表的整体形象,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执行产生了负面作用。
    为了加强对新一届县镇人大代表的管理,弘扬主旋律,发挥正能量,激励约束人大代表依法履职,高效作为,凤翔县人大常委会审时度势,去年底刚一换届就提出了制定《守则》的安排。从今年初开始着手,认真学习了《宪法》、《代表法》、《陕西省实施<代表法>办法》及中、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具体规定。在《守则》起草过程中,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学习借鉴了省外兄弟县区的经验,结合县镇代表实际,字斟句酌,精雕细刻,力求做到内容充实,表述准确,操作性强。初稿形成后,通过主任办公会、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县镇人大代表培训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吸纳忠言良策,经过十多次的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讨论稿提交委员会审议通过。
提对策强基固本
 
    凤翔县人大常委会历来秉承积小胜为大胜的理念,重视制度创新,先后制定出台了16项监督制度和办法,形成了一整套科学、务实的制度机制,像《规范监督工作流程暂行办法》、《专题询问实施办法》、《“一府两院”专项工作评议办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问责办法》等,经过探索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走在了省市前列,被各地借鉴推广。但在代表管理约束方面存在短板,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规范性制度,制约着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
    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作用发挥的好坏决定了人大整体工作水平的高低。凤翔县新一届选举产生了213名县人大代表和806名镇人大代表,代表了全县52万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何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最大限度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一直是常委会领导思考解决的重大课题。这次制定出台的《守则》正是破解难题、寻求突破的一个好答案,目的在于激励代表依法履职、约束代表加压奋进,在人大代表这个神圣的岗位上尽智出力,实现人生价值。
   《守则》共分四个部分21条,首先明确了制定的目的、法律依据、代表职务要求,力求做到于法有据,切合实际。其次对代表履职要求进行了细化。如“代表应按时出席县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报告、议案和其他议题,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应积极参加闭会期间县镇人大和代表小组组织的会议、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学习培训、述职评议、行风测评、座谈交流等活动”的规定,具体实在,便于操作。在《守则》中对于代表履职行为提出了刚性的量化指标。规定了代表每年参加小组活动不少于4次,履职时间不少于10天;每名县镇人大代表分别联系10名和5名选民;每名县代表任期内至少领衔或参与提出3件以上代表议案或建议意见,调研形成2篇有质量的调查报告,镇代表指标则是2件和1篇。这些刚性指标将有效地促进人大代表自我加压、依法履职。值得一提的是,《守则》用了8条对代表履职的监督和处置进行了明确规定,列出负面清单,提出严格的考核奖惩办法,让代表履职规矩更严格,处置范围更清晰。《守则》规定了代表在届内请假三次、不参加闭会期间活动的,在全体代表中予以通报,被两次通报的,劝其辞去代表职务;不得以代表名义为本人或家属牟取不正当利益,执行代表职务不得接受礼品或赞助等。
    县人大代表、城关镇周家门前村党支部书记杨斐在审议讨论时说:“这个《守则》制定得很及时,很管用,很有操作性,给人大代表立下了规矩,也有了履职压力,我们一定会对标找差距、定措施、抓提升,更好地发挥为民代言的神圣职责,让组织放心、人民满意。”
 
重实效创先争优
 
    《守则》一经出台,重在落地生根。凤翔县人大常委会不会把《守则》当做一纸空文,贵在贯彻落实。
    强保障,优化服务。凤翔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出台了《关于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的意见》,从机制推动、畅通渠道、培训调研等方面为代表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所有代表印制了《履职手册》,建立了代表履职档案,从履职时间、待遇上做了明确规定。先后投资70多万元在全县高标准建成了12个镇“人大代表之家”和60个村“代表小组活动室”,代表有了自己施展才华的舞台和阵地。
    强激励,增添活力。凤翔县广泛开展了“积极为民代言、争做履职先锋”活动,激励和引导代表广纳民意、集中民智、服务群众、促进发展,在履职实践中大显身手。按照《凤翔县人大工作考核办法》,今后每年都要评选一批人大工作先进镇、先进人大工作者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大范围表彰奖励,对履职意识强、作用发挥好、群众公认度高的代表事迹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报道,对代表事迹和优秀调研文章将结集发行,展示代表履职风采,用榜样的力量带动人大整体工作提升,推动人大工作争先进位、追赶超越。
    强约束,树优形象。无规矩不成方圆。《守则》是对人大代表的“铁规”,具有严格的约束效力,《守则》的实施,意味着今后不主动作为的代表将会受到处理。县人大将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日常监督和年终考核,从今年起为每一名县镇人大代表建起了履职档案,每名人大代表都要详细记录履职情况,由各镇人大负责收集汇总,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由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对代表履职情况,特别是提交意见建议、撰写调研报告和参加县人大组织的各类活动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评优树模的硬性条件。《守则》的实施,意味着今后代表不主动作为、甚至违规违纪的,将会受到严肃处理,确保人大代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光荣而艰巨的职责,需要人大代表以肩负使命、服务大局的胸怀,牢记责任,主动作为,与时俱进,追赶超越,甘当为民代言人,再创人大新辉煌。

(张卫星 宋军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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