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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5-02 新闻来源:

    4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穆永强向大会专题报告了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主要情况,一是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三是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护参与人合法权益;四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五是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提高侦查监督能力水平;六是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穆永强副检察长客观分析了当前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结合实际,提出了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工作的具体打算和措施。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富君带领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检察院以及3个县区检察院开展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市县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对侦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听取了检察工作报告和各方意见、建议,提出了审议意见。委员们一致认为,近年来,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立足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能,以“务实、规范、创新、争先”为总体要求,侦查监督改革循序推进,侦查监督力度不断加强,监督案件质量明显提升,侦查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平安宝鸡和法治宝鸡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委员们建议,一要强化侦查监督工作意识,提升监督能力。充分认识侦查监督是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二要加大侦查监督工作力度,强化监督职能。通过建立跟踪监督制度、完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行为和侦查机关的办案行为。三要突出侦查监督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对社会影响大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要做到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加强对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侦查监督,重点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现象。四要加强侦查监督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队伍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干警牢固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观念。

(郑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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