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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四号)
发布时间: 2017-02-10 新闻来源:

    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9日选举霍永库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选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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