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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17-01-09 新闻来源:

    1月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引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 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宝鸡市 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关于批准宝鸡市 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人事事项,新任命同志举行了宣誓仪式。
   在当天下午召开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钱引安要求,全市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党代会精神上来,紧跟全市追赶超越新要求,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推动民主法治建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上展现新作为。要认真抓好审议事项落实,提高人大审议监督实效。市政府要严格执行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财政预算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重视和加强后续财源建设,抓好支出预算的执行,保证调整后的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一如既往地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和改进办理和督办措施,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钱引安强调,即将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是我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做好参会各项服务保障工作。驻宝的省人大代表要进一步深入基层和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在省人代会上建言献策,履职尽责。与此同时,我市各县区人代会也将于近期陆续召开,各县区人大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文明办会、节俭办会、廉洁办会,确保会议圆满成功。要严格执行换届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确保换届违纪问题“零发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敏生、牟林乐、富君、刘焕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张万奎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赟列席会议并就人事事项作说明。

(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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