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陕西人大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人大机构 工作动态 监督工作 机关工作 代表工作 选举任免 网上信访 县区人大 人大论坛
        您的位置:首页 >> 图片新闻 >> 正文
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陕西省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发布时间: 2016-08-30 新闻来源:

       8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焕勋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深入岐山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岐山县交警大队122指挥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岐山县客运公司、驾驶员培训学校,县境内道路交通运行环境及交警大队办公设施等场所,详细了解了《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
    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公安交警部门作为贯彻实施《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主要部门,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
    刘焕勋在检查中强调,一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强化广大群众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二要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统筹建设,做到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三要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四要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科学管理与执法服务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姜 华 郑晓军)

 

检查组现场察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22指挥中心运行情况

 

检查组现场察看岐山县交警大队122指挥中心运行情况

 

检查组在岐山县昌兴驾校

 

检察组在岐山县文王西路现场察看道路交通运行情况

 

 

 

上一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张万奎一行专题调研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 下一篇: 市人大机关开展“情系中秋节,爱驻敬老院”为主题的精神文明建设志愿者服务活动

赵永怀带队调研我市规范性文...
凝心聚力谋发展 实干担当谱新...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刘其智在参加陈仓区代表团审...
王勇参加陈仓区代表团审议时...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筑牢思想防线 提升党性修养
学深悟透强本领 实干笃行显担当
《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召开
陕ICP备202100923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