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6日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宝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李晓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宝鸡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宝鸡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宝鸡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88.6亿元,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