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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宝鸡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6-08-17 新闻来源:

(2016年8月16日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宝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李晓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宝鸡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宝鸡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宝鸡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88.6亿元,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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