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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6-02-03 新闻来源:

2016120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追赶超越、群众满意”为主线,以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能力为核心,突出地方立法、依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自身建设五个重点,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为加快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一、发挥主导作用,开展地方立法

 1、启动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急用先立,确保质量的原则,选好立法项目,启动立法工作。制定出台《宝鸡市地方立法条例》、《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和《宝鸡市地源热泵应用管理条例》。组织力量,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征集立法建议,为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奠定基础。

2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建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加强立法队伍建设;研究制定立法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征求意见、审议机制;建立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库,完善立法咨询制度,进一步夯实立法工作基础。

3、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报备、审查工作制度建设;总结经验,探索方法,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增强实施法律监督的实效性。

二、强化工作监督,推动改革发展

4、加强财政经济工作审议。围绕加快发展、追赶超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十二五”期间重大产业项目投入产出情况报告,关于2016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告。督促市政府全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加速转型升级,推进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5、重视“三农”政策落实。围绕“三农”工作,重点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科技惠农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加大科技培训力度,重视新技术、新品种引进,加强项目支持,跟进服务措施,切实提高科技惠农水平。

6、持续关注环保问题。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矿山开采与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以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为重点,大力开展矿山开采综合整治,促进生态示范市建设,不断优化生态环境。

7、加强民生保障监督。围绕增进民生福祉,重点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围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切实缩小公共卫生服务差距,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幸福指数。

8、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围绕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重点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收集处理步伐,促进城市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9、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坚持调查研究与会议审议、实地检查视察相结合,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与专题询问相结合,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三、深化执法监督,建设法治宝鸡

10、推进普法工作。围绕法治宝鸡建设,重点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关于开展“七五”普法决议。督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措施,创新方式,扎实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1、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围绕落实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重点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重视加强老龄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我市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2、开展执法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推广典型,寻找存在问题,督促有关执法部门切实整改。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反映意见建议,上下联动解决问题。

13、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好重要信访问题督办工作。不断创新新常态下人大信访工作的方式、方法,全面落实网上信访制度,进一步提升办结率和办理质量。督促“一府两院”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4、加大环境保护舆论监督。持续开展“陈仓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大对环境污染、雾霾治理、渭河治污、节能减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采访报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不断深化绿色宝鸡建设,增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效。

四、依法决定任免,实施全程监督

15、坚持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适时作出切合实际的决议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16、依法任免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坚持拟任命人员与组成人员见面、供职表态、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严格干部任免程序。 

17、加大任命干部监督力度。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意见》(草案),拓展干部监督的范围,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加强代表工作,提升履职能力

18、切实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科学谋划,安排部署全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精心指导,做好选民登记、选区划分、代表候选人确认、投票选举、人代会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19、创新代表履职载体。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制度,不断创新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途径。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参加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制度,加强代表联系,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进一步提升代表活动实效。建立完善镇村人大代表工作室,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实现全覆盖。在《宝鸡人大网》建立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不断创新代表履职载体。

20、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根据全市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以及群众广泛关注的民生问题,尤其对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相关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21、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坚持常委会领导包抓重点建议办理制度,继续采取重点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和滚动督办等方法,建立代表建议办理考核评价机制,督促“一府两院”提高代表建议办结率、满意率和解决问题比率,进一步提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重视自身建设,凝聚工作合力

22、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正确把握宝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明确思路目标和发展方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形成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更加自觉地履职尽责;适时对《中共宝鸡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3、加强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抓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落实,深入推进“四整治四推进”活动,推动思想教育、执规守纪、监督检查常态化。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务实作风,不断提高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机关管理,强化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深化精神文明创建,着力打造务实创新、廉洁高效、文明和谐的人大机关。

24、加强人大宣传和工作研究。围绕常委会依法履职和重大活动,采取“好新闻”评选、在市级媒体开设专栏、邀请中省人大媒体来宝采访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重视人大系统文化建设,开展与人大相关文化的研讨。在《宝鸡日报》开设“市人大代表风采”专栏,宣传市人大代表的典型事迹。更新宝鸡人大网站栏目设置,提升《宝鸡人大》和《人大信息》质量,增强宣传效果。建立全市人大系统调研工作机制,分解调研任务,开展调研成果评选,提高调研水平。

25、加强人大工作学习与交流。坚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县区人大制度,加强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指导。坚持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议制度。继续办好县区人大工作座谈会及县区人大办公室主任联席会,及时总结推广县区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附: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各次会议主要议题安排意见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月21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各次会议

主要议题安排意见

 

第二十七次会议(一月)

1、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办公室)

2、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稿)。(研究室)

3、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宝鸡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二审稿)。(立法办)

4、审议通过设立和更名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机构的决定(草案)。(办公室)

5、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代表个别资格情况的报告。(人事代工委)

6、人事事项。

第二十八次会议(二月)

1、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及有关问题的汇报说明。(办公室)
    2
、审议通过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办公室)

3、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确定报告人。

(办公室)
4
、审议通过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

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

(草案)。(办公室)
5
、审议通过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办公

室)。

第二十九次会议(四月)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报告。(教科文卫工委)

2、审议通过《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选举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试行办法(修改稿)》。(人事代工委)  

3、初步审议《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听取提案人说明。(法工委)

第三十次会议(六月)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重大产业项目投入产出情况报告。(财经工委)

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矿山开采与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城乡工委)

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关于开展“七五”普法的决议。(内司委)

4、听取审议《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法工委)

5、初步审议《宝鸡市地源热泵应用管理条例(草案)》,听取提案人说明。(法工委)

第三十一次会议(八月)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宝鸡市20161-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经工委)

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宝鸡市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1-7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财经工委)

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宝鸡市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财经工委)

4、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科技惠农工作情况报告。(教科文卫工委)

5、审议通过《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三审稿)。(法工委)

6、听取审议《宝鸡市地源热泵应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法工委)

 

第三十二次会议(十月)

1、听取审议宝鸡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限额报告。(财经工委)

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情况报告。(内司委)

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城乡工委)

4、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意见(草案)》。(人事代工委)

5、审议通过《宝鸡市地源热泵应用管理条例(草案)》(三审稿)。(法工委)

第三十三次会议(十二月)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财经工委)

2、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换届选举办公室关于全市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人事代工委)

3、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办公室)

4、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宝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人事代工委)

5、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人事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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