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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6-01-21 新闻来源:

(2016年1月20日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年 2月 18日在宝鸡市举行,会期四天。
    会议建议议程:①听取和审议宝鸡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②审议关于宝鸡市201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 201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宝鸡市 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③审议关于宝鸡市 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宝鸡市 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④听取和审议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⑤听取和审议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⑥听取和审议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⑦听取关于《宝鸡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宝鸡市地方立法条例》;⑧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⑨选举;⑩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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