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献中带领调研组,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市委常委、副市长方红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敏生等一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前往千阳段家湾水土保持示范点、海升苹果基地、代家湾水土保持示范点、高新渭河生态园示范点等处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我市水土保持工作中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治理情况。
据了解,在水土保持工作中,我市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效益”的方针,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强化水保监督管理,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明显。我市总面积为1.81万平方公里,全市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占到总面积的66.3%。治理中,我市通过修建坡改梯,淤地坝,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济林、杂果林、农田防护林等措施,经过多年持续努力,全市已经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99.24平方公里。
目前,我市已建成千阳段家湾、金台区代家湾、凤县月亮湾三个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园,有力促进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城乡生态环境改善。(王磊)
调研组在千阳段家湾水土保持示范点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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