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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住房保障 依法加强物业管理
发布时间: 2015-06-17 新闻来源:

 

 
——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对全区住房保障及物业管理情况的调查
 
住房保障及加强物业管理事关国计民生,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居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目前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期盼解决的难点问题。那么,全区住房保障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老百姓还有什么意见和要求?应该采取哪些工作措施?深入推进住房保障、依法加强物业管理?带着这些问题和思考,最近,宝鸡市金台区人大组织专题视察调查组对全区住住房保障及加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一、现状与特点
目前,在金台辖区内实施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房建设共43个项目、31712套,其中:市上在我区实施的廉租房6个项目8288套、公租房1个项目7228套;区上实施的棚户区改造28个项目12818套,三年累计解决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共10134套住房。现全区共有社区52个,住宅小区(楼栋)614个,住宅面积1618万平方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72个,辖区有物业管理企业92家,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173个,物业管理覆盖率达72%,全区住房保障及物业管理工作位居全市前列。
一是住房保障有力。严格政策措施,严把调查摸底、审核登记、信息录入和租金补贴申报发放、住房分配入住关,配合市上完成金河尚居、金陵湾保障房建设征地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以及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的服务保障。通过多方协调争取,近年来为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申请分配解决保障住房的人数占全市三分之二以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是物业管理比较规范。相继制定出台了《宝鸡市金台区住房物业管理监督考评办法》,会同市住建局对物业管理的有关文件汇编成册,把居民物业小区涉及的有关问题通过建章立制逐一加以明确,依法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并加大宣传培训,开展争优促管,使全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从开发建设、登记申报、分配入住以及物业准入、物管服务、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流程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推动了住房物管的制度化、正轨化、规范化。
三是协调解决了一些问题。依托现有社区管理体系和信息平台,通过区、街道和社区保障房三级物业管理工作网络,加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日常监督,积极协调解决保障房申报登记不全面,工程建设不配套,以及居民小区水、电、气、暖基础设施不完善、绿化养护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停车位不足停车难等一系列问题。2010年以来,相继调处化解了兰宝小区、枫露兰湾、豪城天下C区、团结苑B区等重大物业纠纷上访110多起,处理物业投诉300多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困难与问题
一是住房保障基础设施不完善。主要是辖区住宅小区绿化、停车位、消防通道、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活动用房建设不到位,公建配套设施产权不明晰,房屋及小区水、电、排污系统建设质量不高,绿化档次低,维修资金不及时足额到位。目前新老小区规划建设遗留问题多、停车位少、住户停车难,特别是老旧住宅小区由于建设年代早,房屋质量差、配套设施不完善,产权多样化,缺少维修改造资金,小区绿化、路面维护、下水入网、垃圾清运等问题较多,居民意见很大。
二是物业企业管理服务层次不高。目前,物业市场发育不全,一些物业企业管理服务的层次较低,个别物业企业未摆正与开发商、业主之间的关系,管理与服务概念不清,角色定位不准,重收费、轻服务,水平不高;业委会的业主地位没有保障,一些物业管理企业不是把精力放在为小区业主协调搞好物业管理服务上,而是把心思放在收费管理和谋取私利上,既不与业委会签订服务合同,又不公开收费标准和规范工作流程,抱着收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心态;业主委员会在一些小区形同虚设,职能作用难发挥,有的业委会财务收支不公开,少数人说了算,监管措施乏力,业主意见大。
三是工作没有形成合力。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是一项需要多方协调、综合系统的管理工作,而目前市区的住房物管工作主要依靠一个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直管,缺乏市、区、街道、社区条块结合、层层节制的行业监管网络体系和多方配合、共同协作的住房物管矛盾协调机制和应急防御机制;一些镇街、社区综合协调管理住房物管机制不健全,加之城市综合管理协调机制不够完善,一些业主不服物业服务管理,随意乱搭乱建、私养宠物,使政策、法规在小区中出现梗阻现象,导致居民对居住环境不满意。
三、意见与建议
一要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一方面要严格把握政策,把解决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申报审核和报批、日常管理和监督体系,有序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力争所有符合条件的都能按时申报、参与摇号,把国家给予的住房保障政策真正落实到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群众身上,确保保障房分配结果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应主动与市规划、土地及住建部门协调沟通,争取更多的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在我区实施,加大开发建设特别是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的改造维修及遗留问题的集中处理力度,对供水、供暖等基础设施欠帐较多,又无维修资金来源的小区,应按照轻重缓急,列入计划,逐年改造,逐步解决老旧小区水、电、暖、气、健身活动场地等基础设施不配套以及环境改造、物业管理问题,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二要切实加强物业管理。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住房物管责任,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强化市场准入,规范企业服务流程、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并通过建立企业信用、年审、评比制度,规范物业企业项目评选、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强物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法开展管理和服务;要切实加强对业委会、物业小区、物管行业的监管,尤其对业委会的运行管理要定期督促检查,对其财务收支要有监控手段和措施,依法规范其运行管理,以促进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有序健康发展。
三要注重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针对目前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尚末形成工作合力,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的问题,建议尽快建立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多方联动、共同配合的有效协调处理机制,划分问题处理主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针对一些住宅小区住房保障不到位,缺少物业管理经费和房屋维修基金等问题,建议通过向上争取和同级财政补贴,协调落实物业管理经费和房屋维修基金,集中解决物业小区住房维修、后续管理等经费保障需求;针对新旧小区停车位少、住户停车难问题,建议通过多方筹资,在人口密集小区周边集中兴建一批现代大型立体车库,着力破解居民小区停车难、管护难的制约瓶颈;对一些物业小区业主乱搭乱建、圈占公共用地、私养宠物、乱堆垃圾、损毁绿地、强占车道、拒不缴费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建议不断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依法处置,不断把全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张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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