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的《立法法》赋予了设区的市部分立法权,为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推进我市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立法建议。请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结合实际,围绕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提出立法建议。立法建议请注明法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依据等,有条件的也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者有关资料。立法建议以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截止时间是2015年6月22日。
立法建议寄宝鸡市行政中心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721004)
电话:0917-3260964;邮箱地址:bjhlrd@163.com
特此公告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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