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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15-03-12 新闻来源: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着力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0项
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9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法院系统关于信息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
2、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2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三无户”移民搬迁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陕西省中小学保护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
3、5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3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4、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5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惩治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5、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审议市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6项
1、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4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宝鸡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宝鸡市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听取审议市审计局关于宝鸡市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2、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5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宝鸡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3、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开展专题询问3项
1、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4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我市全口径预算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2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5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3、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四、围绕监督重点做好调查研究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围绕常委会拟听取的各项报告督促“一府两院”按法定时限提供工作报告,并深入调查研究,客观评价情况,找准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好对常委会各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和审查,促进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组织开展对全市农村“三无户”移民搬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物业管理以及对市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执行工作,市人民检察院惩治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刑事诉讼法》,《陕西省中小学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等情况进行调研,为常委会监督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高度关注涉及民生的有关热点问题,认真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把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做好对市人民政府制定和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各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决议、决定及工作制度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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