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人大助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纪实
生活在宝鸡的市民最近惊喜地发现,全市的道路交通状况发生了明显改观。市区几个主要十字路口安装了全新的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车辆任意掉头、摩托车不戴头盔随意穿行现象消失了,行车变得规范有序了。非机动车道、单行道上悄然增设了很多个临时停车泊位,市区停车没那么难了。交通标志牌、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增多了,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了。这一变化源于前不久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陕西省实施办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审议。
深入调研摸实情
宝鸡作为连接西南、西北的交通枢纽,目前全市道路总里程15785公里,共有各类机动车514693辆,呈现出线长车多、管理面大的特点。近年来,随着车辆和驾驶人的快速增长,交通违法现象比较突出,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此十分关注。针对这一实际,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今年重点监督工作之一。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孙惜玲为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工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查组,在组织调查组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政策,收集资料的基础上,集中4天时间,采用听汇报、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全市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陕西省实施办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组先后听取陇县、眉县、麟游县和市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规划局、安监局等县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汇报;实地查看了6个相关工作现场、3个县客运公司车辆管理情况以及道路交通运行环境;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分别召开座谈会5次,广泛征求市县主管领导、市人大代表、客(货)运公司负责人以及驾驶学校代表、出租车司机、社区管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掌握大量翔实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了专项调查报告,提交第十六次常委会进行参阅。
直面问题谏诤言
7月30日,宝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陕西省实施办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陕西省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大贯彻执行力度,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积极推进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着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对于在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陕西省实施办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也直言不讳,发表了真知灼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交通管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执法监管范围存在盲区、道路通行条件不完备、执法队伍力量需要加强等。
建议支招献良策
在肯定成绩,找准问题的同时,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集思广益,科学梳理,一项项含金量高的建议纷纷出炉:
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政府牵头协调,部门相互配合,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学校等多方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要科学制定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实施交通发展,若遇重大调整,应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备案或报告。要强化政府责任主体,充分发挥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和部门协调会议制度作用,定期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研判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探索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农用三轮车等车辆的管理方式,对超标非机动车的销售、运行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非机动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要组织相关部门积极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视城市交通设施管理,加大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城乡道路建设均衡可持续发展。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行车难、行路难、停车难”问题,要切实予以解决。要重视交警力量不足问题,结合宝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妥善研究解决警力不足和执法不到位并存的矛盾……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会议讨论形成的审议意见递交市政府,并督促其及时整改落实。
整改落实惠民生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监督下,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据统计,8月份以来,全市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3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在广播电视台播出“今日交通”、“交警之窗”、“红绿灯”等栏目,不断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城市主干道新安装隔离护栏2000余米,增设红绿灯2处、交通标示牌、路名指示牌40块,城区规划新建停车场1处,不断优化道路通行条件;对12 处乡村低标路段进行整改,构筑防撞墙65米,减少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万余起,交通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交通发展无终点,人大监督在路上。对宝鸡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不遗余力,继续关注。
(郑晓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