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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 出台进一步加强与驻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 2012-07-23 新闻来源:

 

金台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

出台进一步加强与驻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意见

 

金台区检察院在收听收看322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后,立即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出部署,并研究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与驻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同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增强联络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院里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办公室,并明确了建立人大代表联络信息平台、制定年度联络工作方案、发现排查报告涉检信访不稳定因素、受理建议、批评并负责转办督办等10项职责。明确了与人大代表联络的几种主要形式,即:邀请被联络的代表来院视察工作;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院重要工作部署、工作总结等会议和参加检务公开、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和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相关案件的诉前社会调查、社会矛盾化解及出庭公诉等活动;开展“两下移、三贴近”活动和“两率一度”宣传活动时与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并规定了联络办公室负责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以及转交案件的分案和督办工作。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应当在1个月内办结,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报检察长同意,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办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时办结,及时答复等内容。此意见的出台,必将对加强与驻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起到积极作用。

(张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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